据毕节交警:
为深化“文明在行动·满意在贵州”活动,持续推进全省新时代“多彩贵州·最美高速”创建提升行动工作,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精神文明办、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梳理贵州高速公路出行“十大不文明行为”,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抵制,共同营造文明、和谐、美丽、安全的高速公路出行环境。
一、车窗抛物。司乘人员在行驶过程中随意抛弃垃圾,影响后方行车安全和环境卫生;特别是部分司乘人员将小便装于塑料瓶后扔出,对后方行车威胁极大。
(相关资料图)
二、乱扔垃圾。司乘人员在服务区(停车区)、收费站乱扔垃圾,影响环境卫生;未将烟头彻底熄灭,扔在绿化带中,造成火灾隐患;在卫生间大小便池、洗手池乱扔垃圾,造成下水道堵塞。
三、随地吐痰。司乘人员在服务区(停车区)、收费站随地吐痰,影响环境卫生,增加传染病传播风险。
四、随地大小便。司乘人员在应急车道、服务区(停车区)绿化带和进出口处等位置随地大小便,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问题。
五、举止粗鄙。司乘人员在服务区(停车区)如厕不关闭厕所门,如厕后不冲水、造成大小便堆积、满溢,严重影响感观;洗手后随意甩动手部,水珠飞溅至地面或他人面部等处,造成地面湿滑或引起他人不适;大声喧哗、吵闹,打扰他人休息;在停车区域扎堆聊天,存在安全隐患。
六、停车不规范。司乘人员在服务区(停车区)不按停车区划停车,不配合车辆引导员的合理引导,甚至恶语相向、威胁耍横。
七、随意变换车道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提前开启转向灯变换车道,无安全车距强行变换车道,影响安全行驶。
八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。慢车货车非紧急情况下长时间低于车道限速行驶在快车道,影响通行效率,存在一定安全隐患。
九、浪费水资源。司乘人员在服务区(停车区)洗漱、用水后不关闭龙头或不完全关闭龙头;在货车免费加水点洗车。
十、破坏或盗取公物。司乘人员在服务区(停车区)大力开关卫生间门板、水龙头等;践踏绿化绿植,踢踹垃圾桶等设施;在墙面、卫生间门板等处乱贴乱写乱画;盗取拖把、烟灰缸、盆景绿植等公共物品;在货车免费加水点加完水后不归还水管。
来源:毕节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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